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期进展与结题申报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经发布(具体通知见附件一或登录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有关信息)。为做好河海大学2009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08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及中期进展报告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中期进展报告
1、应提交中期进展报告的基金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二,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通知老师并将本通知在各学院张贴;
2、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需本人在线提交)及纸质材料原件一份(电子文件的版本号与纸质材料版本号必须一致),交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审核后,于2009年1月7日前统一交科技处。
3、科技处基金管理员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确认电子文件,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于1月8日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
二、关于结题报告
1、应提交结题报告的基金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三,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通知有关老师并将本通知在各学院张贴;
2、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及经财务处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需本人在线提交)及纸质材料原件一份(电子文件的版本号与纸质材料版本号必须一致),交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审核后,于2009年2月23日前统一交科技处。
3、国家基金委对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和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相应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4、科技处在2009年2月25日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确认结题报告的电子文件,并将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组。
5、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及有关注意事项请见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
站http://www.nsfc.gov.cn另行发布的通知。
三、关于2009年度项目申请
1、国家基金委将在12月向全社会公布《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大家关注http://www.nsfc.gov.cn网站。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直接填写(旧版本均不接收,也不要从旧版本中拷贝内容),请于2009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或关注科技处通知。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
4、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二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版本号完全一致。
5、申请材料应当由学院统一申报,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请老师谅解。
6、各学院在2009年3月1日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①收齐各学院的基金项目申请书,并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申请书进行了内容审核;
②初步形式审查(如:版本号是否一致、正反打印、合作单位公章问题,等);
③将教师的申请书电子版导入《基金申报系统miniIRIS软件(院系版)》,导出申请书电子版;
④将导出电子文件、教师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于3月5日前报科技处,逾期不收;
7、科技处在2009年3月9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①3月5日收齐各学院提交的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
②3月6日组织专家和各学院科研秘书再进行一次形式审查;
③3月7日―8日电子文件提交国家基金委,并进行人员查重工作;
④3月9日将有关审查意见反馈各学院。
8、收到反馈意见的教师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并于3月1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交各学院科研秘书(若项目组成员有变动必须告知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重新“查重”,查重通过者才予接受),科研秘书将修改后的电子文件重新导入《基金申报系统miniIRIS软件(院系版)》并导出申请书电子版于11日下班前报科技处。
9、科技处在3月13日前通过互联网上传电子申请书,在完成单位公函、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及所有纸质申请书后于3月15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0、其它注意事项
①不按上述程序及时间提交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不报送到国家基金委;
②必须使用2009年新版本,请不要将08版本申请书的内容直接拷贝,可能导致基金委拒收该份申请;
③项目成员中不经本人同意代签字的申请书,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学校通报;
④在科技处进行人员查重后,私自变更项目组成员导致人员超项的,一旦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后果自负;
⑤科技处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擅自使用他人名字,未告知本人并请本人签字,造成申报者相互牵涉而人员超项;因校外单位人员超项,我校查重不到;因申报学科领域错误;因个人年龄问题,误报青年项目;在职博士生,非本单位人员而以河海大学名义申报;已是副高职称,但是在读博士,没有导师信推荐信;合作单位太多超过两个(基金申请书上合作单位只有两个可以盖章地方);行政和党委的章不可混用;申请书上填写的单位名称与公章名称不一致等。
⑦为了做好基金申报工作,科技处近期将陆续邀请国家基金委有关学部负责人进行专题报告会,请大家关注办公自动化有关通知。
11、基金工作科技处联系人:张毅华,咨询电话:6594;分管处长:许卓明,电话:6895。
科技处
2008-11-26
备注:详见办公自动化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