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中心制度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492

传媒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 传媒中心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中心的建设,提高会议效率,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 会议形式

(一)传媒中心全体干部例会  主席团主持,各部门正、副部长参加,两周一次。

(二)部门工作会议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以不定期召开由部长主持,干事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三)学院宣传工作会议  因工作需要,院团委书记可以召开相关会议。

 

第三条 会议要求

(一)会议主持者必须充分准备,拟好会议提纲,及时通知应到会的各方人员,准备不足不得召开。

(二)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参加,不得迟到、缺席。

(三)会议以“效率”为本,如无特殊需要,例会不得超过45分钟,办公会议不得超过30分钟,部门工作会议不得超过30分钟。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成员到会后依次签到,不可帮他人代签,或冒名顶替。

(二)每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将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会议记录员由综合事务部或会议召开部门的副部长担任。

(三)综合事务部将对考勤情况进行统一登记、汇总、存档。

(四)考勤情况将作为传媒中心审核、培养学生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以及年度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与会者有事不能出席,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确实事出有因,不能会前请假,事后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补假并说明合理原因。

 

第二章  传媒中心活动项目化管理制度

第五条  为加强对大型活动的支持和投入,全面地合理地调动资源、踏实地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级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在传媒中心内部施行项目化管理制度。

 

第六条  项目化管理制度是对非常规性工作加强扶持和投入的一项计划,主要为对项目负责人人力和经费上的支持。对工作有所创意并计划比较成熟的同学,都可填写统一的《项目申请书》提出申报,由各部部长向主席团汇报,而后汇总上报院团委书记,经审批后由各部中抽调人手组织项目工作组,并进行专项拨款。项目申请书应包括活动背景、目的、详细步骤和时间安排、人力需求、财务预算等。

 

第七条  经费应当完全按照申报计划的内容使用,所申报的活动应围绕团委中心工作开展,应有实际效果。对项目专门分配的人手必须保证充分有效地安排利用,以避免人力浪费。

 

第八条  各部门提出申请后,由主席在例会上进行项目和计划的介绍,与会成员提出意见和质疑,并做相应改进后报团委书记批准。通过审批后,即可按计划推动项目。活动结束后应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和活动经费决算表,理清帐目,凭发票进行报帐。

 

第九条  项目得到批准后由主席团指定部长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实施完全负责。

 

第十条  综合事务部对每一项活动都应进行归档和总结。

 

第三章  传媒中心学生干部述职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为认真考察本中心各部门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提高其综合素质,实现干部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特制定本章制度。

 

第十二条 述职人员为传媒中心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第十三条 述职人员每学期末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述职报告,并将打印稿及电子格式文档各一份交于综合事务部。由综合事务部负责人和主席团成员审查符合本制度后,将述职报告交传媒中心主席。

 

第十四条 述职报告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 述职报告要求

(一)必须用A4纸打印。

(二)语言要简洁条理,重点突出,合乎逻辑;篇幅不少于1500字。

(三)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不得由他人代替。

(四)必须实事求是。一定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对于工作成绩,既不夸大,也不缩小。特别是对于工作失误、不足和自己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是否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要作认真深刻地检查。

(五)违反上述要求,要根据情况退回重写、予以批评,直至辞退。

(六)写作结构

1、标题。可简单标明“某某述职报告”。

2、开头。要以简洁的文字说明所担负职责,并概述所取得的成绩。

3、主体。选择主要工作,细致地将过程、效果或失误及认识表达出来,说明履行职责的得与失。

4、结尾。可简述一下对自己的评价。

 

第四章  传媒中心人才选拔与任用制度

第十六条 传媒中心干部由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传媒中心成员的聘用按能者居之原则,代表大会资格审查组确定的评审委员会对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组提出书面申请的能源与电气学院学生进行面试与笔试考察确定传媒中心骨干候选人,经代表大会的选举产生传媒中心骨干,报院党委同意后最终产生新一届的传媒中心骨干队伍。

 

第十七条 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组提出的书面申请可由组织或个人提出。对传媒中心所有成员均采用聘任制。传媒中心干事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本中心组织考察报学院同意后确定。传媒中心干事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干事可以提出更换部门。一月后由所在部门向主席团交一份对该干事的鉴定,由主席团决定是否留任。

 

第五章青春能电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平台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发布诋毁抹黑学校学院老师学生的内容。

 

第十九条  青春能电平台面向用户推送稿件,必须严格遵守先审核,后编辑,发送前再审核的原则,终审须经由院团委书记,负责老师确认后方可发送。

 

第二十条 学生会、团委、科协等组织来稿,特殊栏目的微信稿件交接、审核,青春能电每日推送内容的安排由综合事务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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