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制度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5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海大学能源与电气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河海能电院学生科协”,是在院党委、院团委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基层组织。是由本院本科生组成的群众性科技学术团体。

第二条  河海能电院学生科协始终以“树立科技意识,弘扬科学文化,开展科技实践,推广科技成果,活跃学术气氛,培养科技人才”为宗旨,坚持促进校园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营造良好校园科学文化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让更多的能电学子在这里点燃梦想、成功启航。

第三条  河海能电院学生科协本着学以致用的务实原则,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及教学安排,举办多项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创新性的科技活动,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造的校园氛围,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成长成才。

第四条  河海大学能源与电气学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任务:

(一)弘扬科学文化,做好科普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依托电力能源学科特色,举办专业相关的基础技能培训讲座、实践活动以及各类竞赛,培养科创兴趣、强化科创意识、提升科创能力;

(三)构筑网络科技交流平台,及时发布院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校科协及校内其他学生科创组织的最新活动及赛事动态,共享信息资源;

(四)负责各类科创类竞赛的院内选拔工作,并进行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及交流,为校内外竞赛培养、输送人才;

(五)加强组织建设,开展内部管理培训,确保学生科协的先进性和组织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开展内部联谊活动,加强协会内部成员的情感交流以及对协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六)持续开展校外志愿服务工作,做好感恩教育、落实责任教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回报社会,切实提升新时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负责制度

能电院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由主席团、综合部、创新创业部、竞赛部、数字信息部、技术服务部以及科普部组成。工作人员分为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和干事,自上而下负责科协的各项工作。协会设立主席1名,副主席3名;各部门设立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部门招募干事不超过8名。

第七条  主席职责

(一)负责科协的全面工作,拟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制定科协的整体发展规划。

(二)主持召开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协调全院科技活动的开展。

(三)宏观把控并安排各部门工作,协调处理院学生科协与校学生科协以及其他各级学生组织、学院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络。

第八条  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做好科协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对主管部门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三)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与主席汇报协商时,可直接汇报指导教师,经审核批准可直接落实解决。

(五)主席不在时,经指导教师批准,可代行主席职责。

第九条  部长职责

(一)带领本部门的干事,开展、组织好本部门的相关工作。

(二)在上任后做好本部门工作计划,在离任前做好工作总结。

(三)积极主动地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活动,充分调动干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向部门干事介绍办事流程,做好干事的培训、培养工作。

(五)组织部门干事进行联谊活动,加强部门情感交流。

(六)对于综合性活动,各部长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第十条  副部长职责

(一)配合部长,带领本部门干事完成部门工作。

(二)监督部门活动的开展。

(三)部长不在时,可代行部长职责。

第十一条  干事职责

(一)负责科协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服从各部长的安排,如有原因不能参加各项活动,应预先提出,不能无故缺席。

(三)认真干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积极宣传学生科技活动,扩大科技协会在同学中的影响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能

第十二条  能源与电气学院学生科协各部门工作职能:

综合部

1、负责院科协相关资料的汇总与整理;

2、负责协助各部门进行科协的人员培训,考勤签到;

3、代表院科协,与其他学院,学校进行合作交流;

4、负责组织开展院科协各部门之间的联谊活动;

5、负责协助各部门完成报销工作;

6、协助新媒体部进行活动总结,审核活动报道。

新媒体部

1、负责院科协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宣传、报道记录、视频与海报制作等;

2、负责院科协新媒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

3、定期开展新媒体影音成品制作及相关软件(如PS、PR等)应用讲座、交流会,提升新媒体作品质量;

4、协助竞赛部举办部分专业竞赛,如无线声源装置应急维修设计大赛等。

技术服务部

1、协助办公室做好活动图片的收集与整理;

2、协助实验室做好能电院学生基本焊接技能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3、负责义务维修活动的策划与举办;

4、每年雷锋日与青协等部门合作,依托专业优势做好志愿服务;

5、负责科协内部电工电子工具的采购与维护。

竞赛部

1、举办(承办)各类竞赛,包括电子设计大赛、电气创新杯、节能减排大赛等;

2、协助校电工电子实验中心老师管理实验室,提升场地使用效能、做好用电安全的相关工作;

3、购买管理实验器材、电子元件等竞赛用品。

科普部

1、开展院内学术交流,活跃学生学术思想;

2、组织开展科普知识竞赛;

3、组织举办科普电影展播等科创类趣味活动;

4、联动院团委,定期到社区进行科普宣传,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5、负责科普工作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8、承办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任务。

创新创业部

1、负责收集并及时发布赛事信息,如挑战杯、创青春、节能减排、互联网+等;

2、构筑并完善院内双创型优秀学生的个人信息库;

3、定期举办学术交流讲座,分享交流专利申请、论文撰写、申报书及说明书写法等相关知识。

 

第四章  工作制度和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  能源与电气学院学生科协工作制度

第一节  主席团例会制度

(一)出席人:科协主席,副主席

(二)会议时间:每月一次

(三)会议内容:

1、总结科协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就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宏观讨论、制定科协下个月的工作内容和大体方向;

3、在换届上任初期安排制定任期内的工作计划,审核部门活动策划;

4、审核各部门活动预算以及实际支出情况。

第二节  部长例会制度

(一)出席人:科协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二)会议时间:每二周一次(校园科技节等重大活动期间至少每周一次)

(三)会议内容:

1、由主席通告校学生科协以及院团委对院学生科协的工作安排;

2、由各部门部长汇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阶段的工作构想以及安排;

3、由主席团对各部门近期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进行集体讨论,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整理信息、书写新一期的科协双周报,上报院团委书记。

第三节  部门例会制度

(一)出席人:部长,副部长,干事

(二)会议时间:每周一次

(三)会议内容:

1、由部长总结上一周的工作情况;

2、由部长宣布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3、讨论各项工作的人员分工;

4、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第四节  例会纪律

1、原则是与会人员需全部到场,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请假,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部长请假由主席审批;

2、与会人员需提前五分钟到会,参与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3、保证例会纪律,尊重他人,会上不吃零食、不打断他人;

4、每次例会由指定人员做好签到以及相关记录工作;

5、连续3次不参与例会,且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的视为自动退出科协。

第五节  活动场地使用

(一)科协例会。

(二)科协举办的各类讲座。

(三)活动评奖等需要。

(四)科协招新或全体见面会。

(五)作品制作时,视制作情况借用实验室。

(六)任何人不得以科协名义申请教室用于个人娱乐。

第六节  活动场地申请办法

(一)教室申请

1、明确活动时间、活动人数、需要申请教室类型、是否使用多媒体设备,先上报主席团审批。

2、主席团批准后,按照规范在网上申请教室,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教室。

(二)实验室申请

1、如需申请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应明确时间、人数、需要器材种类、数量,先上报主席团批准;

2、到勤学楼向刘老师说明申请理由以及各项细节,经电工电子实验中心批准方可借用实验室。

第十四条  能源与电气学院学生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经费来源

(一)院行政拨款。

(二)有关单位、个人或团体捐赠、赞助。

(三)提倡利用社会力量多渠道解决活动经费,鼓励成员发扬开拓精神,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力量,为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运作提供可靠保障。

第二节  经费使用

(一)举办科技展示及讲座所需费用。

(二)为科协购置必要的资料,器材。

(三)对在各种大赛中的获奖人员,科协优秀个人进行奖励。

(四)学生科协日常工作费用(包括对外联系、日常宣传费用等)。

第三节  经费申请办法

(一)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需经费(如少量资料打印等),应预先向主席团提出申请。

(二)各部门在举办活动时所需经费,应写好策划制定合理预算后,向主席团提出申请,主席团同意后将策划书和预算交由院团委书记审核,获得批准后才可支取相应金额。

第四节  经费报销办法

(一)活动所需经费由举办部门先行垫付,将合格发票(参见发票注意事项)和预算、实际支出差价表(如有超支,应对超支部分做出合理解释,否则超支部分将不予报销)统一交给综合部部长,综合部审核后交予院团委综合部上报。

(二)在打印店购买活动用品、打印资料、制作横幅等,只允许部长以上级别的学生干部签单,签单时应写明时间、举办活动、购买物品、花费金额。

第五节  发票注意事项

(一)报销单据不能使用收据,需提供正规发票。

(二)单位统一开河海大学。

(三)写明时间,发票应当及时上报,避免财务封帐后,上一年的发票无法报销。

(四)用款项目应写明购买商品、规格、单价、数量,如购买物品种类超过3件,需附上一份签章相同的商品清单。

(五)单张发票金额不得大于800元。

第六节  财物管理

各部门活动购买的器材如有剩余或可循环使用的,必须向综合部和主席团报备,由综合部统计科协器材清单,器材由各部长自行保管,换届时根据清单将器材转交给下一任部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吞科协公共财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能源与电气学院学生科协。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即开始执行。